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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6-29 | 点击数:次
1、根据学校规定,符合自强自立奖学金、自强自立奖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年级、班级推荐并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山西医科大学贫困学生自强自立奖申请审批表》。思想政治辅导员签注意见,院系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编制《山西医科大学自强自立奖汇总表》;
3、学生必须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学生所在各院系根据条件初审后,将评审材料及汇总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审查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5、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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