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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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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年07月10日 17:08 发布人: 点击数:

 

各学院、系(部)、处(室)、馆(所)、中心:

今年以来,我校安全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暴露出个别学生安全意识淡薄,纪律观念不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还存在漏洞隐患和薄弱环节。暑期将至,是事故易发多发时期,为进一步加强暑期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警钟长鸣,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下发的《山医科大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二、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进行一次假期安全教育。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对安全方面是否存在隐患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自身无法解决的,及时报请学校协调解决。

三、各单位各部门对留校学生要造册登记,集中居住,专人负责管理,并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生活、娱乐。

四、各单位各部门对留校临时工要加强管理,专人负责。严禁留校学生、临时工用各种电器取暖、做饭,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五、各单位各部门在放假期间对停止使用的宿舍、实验室、库房应拉闸断电,该封存的封存,并对电路、电闸盒进行一次检查、维修,防止漏电引起火灾。对学生公寓、办公室、实验室的纸屑、杂物、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六、各单位各部门对暑假期间学生参加大型活动或到校外参加社会实践、参观等活动时,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一定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特别加强对师生暑期的游泳溺水、交通事故、突遇自然灾害、旅游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懂法、守法,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防止误入邪教非法组织和违法乱纪行为。各单位要制定安全措施,确定专人负责,做好防范工作,确保暑假师生安全。

七、严禁校内房屋出租。

八、加强门卫管理,社会闲散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要严格出入检查和登记,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严防社会不法分子进校园伺机破坏、作案。

九、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值班,不得漏岗、误岗,看好自己的门,守好自己的物,防止被盗和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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