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学校办公室
关于开展方便师生医护、提供代办服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山西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在全校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山医大党〔2025〕13号),为进一步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求,深化“我为师生办实事”活动,积极担当作为,主动方便师生,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让师生医护“少跑腿”,帮助学校广大师生及医护人员更加便捷、高效地办理相关事务,切实提升学校办公室“三服务”水平,学校办公室特提供审批代办服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代办服务范围
学校办公室代办服务范围为:各单位(院系)因公需要校领导审签非紧急、非涉密等材料的工作业务。
二、代办服务流程
(一)各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学校办公室代办服务工作申请登记表》,提出代办需求。代办工作人员确认代办需求后,向申请人说明代办服务流程,并在核实相关资料后受理代办。对于不符合代办条件的申请,明确告知理由。
(二)学校办公室代办
代办工作人员按照相应的审批流程规范办理该代办业务。代办工作人员对代办事项要全程跟踪,积极协调解决帮办代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代办工作人员要主动联系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反馈代办情况。
(三)移交代办服务手续
代办完成后,代办工作人员应及时向申请人告知代办结果并移交有关原始资料,经取件人签收后,确认代办服务工作办结。因业务本身不具备办结条件或申请人主动要求终止代办的,代办工作人员应与申请人办理终止代办手续,注明终止原因,及时移交相关资料并确认签字。
代办服务工作中需要完善的,请全校广大师生医护提出意见建议,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联系人:王蕊,联系电话:0351-3985029。
山西医科大学学校办公室代办服务工作申请登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