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2020年11月份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0-11-11发布人:管理学院浏览次数:259

一、理论学习

1.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新华网,11月3日)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20-11/03/c_1126693341.htm;

2.习近平:在新时代继承和弘扬伟大抗美援朝精神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新华网,10月19日)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20-10/19/c_1126631328.htm;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10月13日)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8/202010/t20201013_494381.html。

二、组织活动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以及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结合学校“两个一百名”奋斗目标任务和个人工作、学习实际,明确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定位,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为校院事业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2.继续做好下半年发展党员各个环节工作。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并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综合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学院党委预审,经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面向本部门(单位)党员和群众,以书面形式公示,向其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党支部要精心指导发展对象认真规范填写。公示无问题的,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举行。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3.做好新一批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训教育工作。各个党支部要应该按照学院党委新修订的党员发展流程,完成本批次积极分子的群团组织推优、党员推荐、支委会(支部大会)研究、审查、公示、备案、培养联系人确定培训教育等等工作,为明年及今后发展打好基础。

三、视点关注

1.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学习资料(共产党员网)http://www.12371.cn/2020/11/05/ARTI1604572481991498.shtml。

2. 【党建小课堂】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对到会党员人数的要求 https://www.sohu.com/a/429770960_120914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