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开展,根据《山西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以“立德树人”为宗旨,“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规范实施、公平公正,坚持统筹组织、统一管理的工作原则,切实遵循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我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组成:
组 长:李红梅 于 琦
成 员:燕 燕 李建涛
(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招生工作组和督查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审核各学科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并进行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组和督查组负责制定严谨规范、操作性强的院系复试工作具体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既要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也要加强对导师招生行为的监督,使导师在复试中能够有的放矢,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避免随意性。严肃招生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抵制和防止复试工作中舞弊行为的发生,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部门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招生工作组组成:
组 长:于 琦
副组长:李建涛
成 员:各教研室主任 田步伟
招生督查组组成:
组 长:李红梅
副组长:燕 燕
成 员:郭文秀 乔晓梅 薛 贝 吴 娟 吕小萍
(三)各学科(专业)成立由教研室主任任组长,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专家组成的5人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均为硕士生导师且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并配备秘书1人进行全程记录。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划定的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二)考生须符合我校专业目录和管理学院及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医学信息学、图书情报、公共卫生各专业提出的其它要求。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定于3月31日开始。
具体复试时间为: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4月1日 笔试,面试
医学信息学:4月1日 笔试,面试
图书情报:4月1日笔试,4月2日面试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于4月30日前完成。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31日9:00-20:00。资格审查地点为: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至善楼C座207办公室。考生在现场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纸质版:
(一)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二)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三)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往届生也可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少延长至2023年7月);应届生也可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少延长至2023年7月)
(四)政审表及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考生如不能按时提交该材料,须提交亲笔签名的情况说明,并在录取一周内补交。
(五)报考专业要求的四(六)级英语成绩单或官方证明(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准备“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六、复试
(一)复试内容
现场复试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专业课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面试等环节。
1.专业课测试
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加强学术学位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及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考核;突出专业学位考生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验能力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核;加强对考生的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医学伦理、职业素质的考核,切实将复试工作落实、落细。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测试内容涵括我院各学科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和本专业基础知识的考核,全面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专业外语的阅读和翻译。图书情报专业考生须参加由我院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再进行面试。
笔试地点为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笃行楼B座101教室,时间为4月1日上午,第一门:专业课笔试8:30-10:30,第二门:思想政治理论测试11:00-13:00(仅图书情报专业复试研究生参加),请各位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考场。
2.面试
(1)面试内容包括外国语测试(听力和口语),同时综合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心理健康状况;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4月1日14:00 至善C305
医学信息学:4月1日14:00 至善C207
图书情报:4月2日8:30 至善C305
(2)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量化评价方式。即由复试小组成员按照评价标准根据考生面试表现独立评分,经汇总计算各项指标平均分后综合计算其面试成绩,填写山西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表并由复试小组填写面试评语。
七、复试合格的基本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
(二)专业(综合)素质能力考核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
(三)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达到院系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
八、录取
复试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并结合考生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小组根据要求填写《山西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一)现场复试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现场复试的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采用百分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考试门数)×0.2+面试成绩×0.1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科目合计总分×100)×0.7+复试成绩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要求。每名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等)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名(不含专项计划),有特殊贡献导师除外。
(三)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复试前出具相关证明,并获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认可后才能给予加分。
九、复试监督及复议
(一)复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督查组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二)复试工作实行巡查制度。复试期间,学院研究生招生督查组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三)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小组成员应遵守《山西医科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职责》(研招字〔2015〕1号)的各项要求,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公开。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应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五)复试工作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若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提出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复议工作须自接受申诉之日起5日内完成并及时向考生反馈。
十、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本方案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山西医科大学管理学院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