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山西医科大学委员会
关于学校第五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征集提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2020年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收官,2021年将开启“十四五”事业发展蓝图。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国总工会十七大精神和学校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畅通学校民主渠道,坚持问计于民,推进民主管理,集中群众智慧,促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山西医科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拟定于2021年1月中旬召开学校第五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特向各位代表征集提案。
一、提案的范围
(一)凡属于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意见建议,可以列为提案。
(二)凡属于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以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更新教育思想、教育观念,落实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推进高水平科研教学型医科大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建议;
3.有关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建设、教学科研骨干和学科梯队建设等方面的建议;
4.有关学校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建议;
5.有关学校的基本建设、人事、校园环境、校园生活等方面的建议;
6.有关教职员工的其他重大问题的建议。
(三)不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列为提案处理:
1.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问题;
2.属于党团事务和群众组织内部的问题;
3.属于个人的具体问题。
凡是未能立案的提案可作为意见,由学校提案工作委员会转请有关方面处理。
二、征集提案的要求
1.各位代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要在仔细调查研究、保证提案质量的基础上,做到实事求是,言之有据,建议具体,简明扼要,一事一案,书写工整,力求体现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2.每份提案必须有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方能有效,否则不能列为提案。
3.提案表一律要用A4纸正反面套印。
4.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请各基层党组织统一汇总把关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校工会办公室(中都校区教学办公楼808室,电话:3985358),电子邮箱:gh201205@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山西医科大学五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
2.山西医科大学五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处理表
3.山西医科大学五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汇总表
中国共产党山西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0年12月4日
附件1
山西医科大学五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提 案 征 集 表
编号:
提 案 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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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议 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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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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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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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内 容 |
案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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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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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体 措 施 或 建 议 |
年 月 日 |
注:一事一案,一表只填写一个内容的提案。否则提案无效。
附件2
山西医科大学五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提 案 处 理 表
审 核 意 见 |
1、同意立案( )并转 处理; 2、可作为意见转 处理; 3、不符合提案要求,不予立案( )。 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落 实 措 施 和 结 果 |
处理结果经主管校领导确认后直接答复提案人(复印件交校工会)。 部门负责人签字(公章): 主管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山西医科大学五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汇总表
注: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
山西医科大学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