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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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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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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近日,全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散发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截至12月14日15时,全国共有15个中风险地区,分别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第三街道办事处、扎赉诺尔区第四街道办事处、扎赉诺尔区第五街道办事处,满洲里市北区街道办事处、满洲里市东山街道办事处;四川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太平村、唐昌镇永安村8组、郫筒街道菠萝社区中铁奥维尔二期、三期,成华区崔家店华都云景台小区,郫都区犀浦街道犀池社区二组;黑龙江牡丹江市东宁市中心社区,绥芬河市青云小区、海融富华苑小区、机务段铁路综合楼;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红盾小区。为巩固学校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就学校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发展变化,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坚持慎终如始,时刻保持战时状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持续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学校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守牢校园疫情安全防线。

二、进一步加强中高风险区返校人员管理。要持续动态摸排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的师生信息,严格按照省、市、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工作。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和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境外返校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期间避免外出参加聚会、聚餐。如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要立即与所在单位联系,尽快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医学观察。

三、要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持续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全校师生如非必要,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出差、旅行或探亲;如需外出参加重要活动或会议,一定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全校各单位如需组织大型活动或会议,务必按要求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广大师生要严格落实每日体温检测制度,坚持每天通过“完美校园”平台上报个人健康情况。要持续加强师生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在医院实习、规培学生的疫情防控知识教育,教育师生养成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佩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尽量减少外出校园,全面落实学校各项防控要求。

四、要进一步强化饮食安全。广大师生在选购生鲜产品时请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反套手部进行挑选,避免直接接触。要主动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不要通过海淘、海外代购等途径购买进口冷冻食品,在正规超市或市场采购时,要使用手机扫描食品安全追溯码,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五、要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学校决定,2021年1月8日、10日、15日本科生分三批放假离校,2月27日、28日和3月1日分三批开学;学硕研究生1月15日前放假,2月28日前开学;实习的本科生和规培的专硕研究生按照实习或规培单位的安排放假和开学;留学生1月15日前放假,开学时间视国外疫情变化研判确定。离校时,要“一人一档”制定离校、留校学生信息台账,教育引导师生做好途中个人防护。因教学科研需要,确需寒假期间留校的,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寒假期间,广大师生要继续坚持每日通过“完美校园”平台进行健康监测,如实报告个人健康情况和行为轨迹,不前往疫情高、中风险地区。

六、以上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以及学校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时间安排,将视疫情形势变化实施动态调整。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