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管理政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贯彻与落实。
二、学校教学、科研、办公用房的分配、调整和管理。
三、职工住宅房屋的出售、交易及房产证的办理。
四、公房房租的计算、收缴和管理。
五、周转住房的分配、房租收取和管理。
六、与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太原市不动产交易中心、晋中市房管中心等部门的协调、沟通。
七、参与学校新建、改建房屋的竣工验收、按管资料和建立档案等房产工作。
八、完成对内、对外的其它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