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关于开展“山西最美残疾人”推选的通知
稿件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2-06-16 点击次数:
各基层党组织,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残联《关于开展“山西最美残疾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晋残联[2022]54号)文件精神和省委教育工委工作安排,现将我校推选“山西最美残疾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被推荐人须具有山西省户籍或有山西当地居住证、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上届被评为“山西最美残疾人”人选不再参加本届推荐。
2.被推荐人必须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违反公序良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3.被推荐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事迹真实感人。
(1)勤奋上进,学有所长。
(2)爱岗敬业,业绩突出。
(3)自主创业,事业有成。
(4)孝亲敬老,乐于助人。
(5)热心公益,甘于奉献。
(6)身残志坚,自强不息。
二、申报材料
1.“山西最美残疾人”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
2.“山西最美残疾人”推荐表(附件2);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残疾人证复印件;
5.事迹材料(3000字)及相关照片;
6.政审材料;
7.两张1寸红底免冠近照。
三、材料提交
各院系将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电子版打包发邮箱:1279906508@qq.com。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21日。联系人:刘志芬,联系电话:13333549177。
四、工作要求与工作程序
各院系要广泛发动,层层推选,深入挖掘身边优 秀残疾人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选树典型要有广度、有深度;要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把具有时代特征、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残疾人典型挖掘出来、宣传出去,切实发挥好“山西最美残疾人”的示范引领作用。
在各院系自主申报、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工作流程,综合考量、严格标准、优中选优,每个院系可推荐1名人选。学校将根据各院系申报推荐情况组织评审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1名人选。各院系要严把遴选推荐关口,确保推荐人政治合格、品德良好、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无违纪违法行为。
特此通知。
附件:
党委宣传部
2022年6月15日
- > 附件2“山西最美残疾人”推荐表.docx [下载次数:已下载次]
- > 附件1“山西最美残疾人”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下载次数: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