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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国内公务接待费报销流程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0:34

山西医科大学国内公务接待费报销流程

国内公务接待费

国内公务接待费是指校内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接待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执行公务的人员接待产生的相关费用。



公务接待报销常见问题解答

1、公务接待报销标准是什么?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用餐。确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2、公务接待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公务接待工作餐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食堂进行。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3、公务接待相关表格在哪里下载?

“山西医科大学接待审批单”及“ 山西医科大学公务接待清单”可登录山西医科大学计划财务部网站-常用下载,站内直接搜索下载。

4、公务接待结算方式是什么?

公务接待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校内接待通过内部转账结算,校外接待通过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5、公务接待禁止事项?

(1)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

(2)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3)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4)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

(5)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初审初校:张 阳

复审初校:吴李红

终审终校:畅 飞

发  布:解 腾


文章录入:    责任编辑:计划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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