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西 医 科 大 学
关于编报2021年度经费预算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1年预算和2021-2023 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和《山西医科大学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1年度预算编制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围绕学校高水平研究教学型医科大学建设目标及学校年度工作要点,根据“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2021年省级预算编制总要求为:
1. 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做到依法组织收入,应收尽收。
2. 支出预算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坚决落实政府真正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差旅、会议、培训等一般性支出。按照零基预算原则,优化支出结构,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盘活各类财政资金,保障学校已实施项目支出,着力防控债务风险。
二、预算编制程序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实施、综合平衡、零基预算”的预算管理体制,一般公用经费实行定额管理,业务费用实行定项管理,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编制:
1. 各单位根据2021年度工作计划和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填报基础数据表、支出预算表,经单位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报计划财务处。
2. 计划财务处根据各单位上报数据汇总编制学校收支预算草案,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批准后,下达各单位2021年度经费预算控制。
3. 各单位根据下达的预算控制数,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原则提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额度明细,经单位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报计财务处。
4. 计划财务处汇总审核后,按照预算额度下达各单位实施。
三、收入预算的编制
(一)财政补助收入预算由计划财务处根据2021年上报省财政的“二上”部门预算编制。
(二)事业收入由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编制:
1. 本科生学费、研究生学费、成人业余学费、公寓费及晋祠学院联合办学收入预算由计划财务处根据教务处、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后勤保障处、晋祠学院提供的2020—2021学年各类学生人数及学生住宿情况测算编制。
2. 各类考试考务费收入由各承担考试考务的单位根据收取的考试报名费(学校留存部分)及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考务费用测算编制。
3. 房屋租赁、资产出租收入由各归口责任单位编制,并提供租赁合同(协议)。
4.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及其他收入,由计划财务处会同有收入的单位编制。
5. 科研事业收入由计划财务处会同科技处,参照上年科研事业收入情况编制。
四、支出预算的编制
学校所有来源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将项目作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支出预算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分为公用经费项目和其他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三类。
(一)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分别对应人员类项目支出和运转类项目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按照“一上一下”程序编制。
1. 人员类项目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该部分经费由学校人事处、后勤保障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科技处、教务处根据学校人员情况统一编报。(填报附表2)
2. 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主要指校内各单位按照定员定额方式管理,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和基本履职需要的公务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含办公用品、打印复印费、报刊杂志费、电话通讯费等)、差旅费、公务交通费等。办公费按照教学岗600元/年、管理岗800元/年,差旅费按照教学岗800元/年、管理岗1000元/年,公务交通费按照教学岗100元/年、管理岗300元/年,部门仅需填制基本数据表,由计划财务处按照定额标准统一测算编制。
(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项目预算围绕《山西医科大学高水平研究教学型医科大学建设方案》七大战略建设任务,项目支出对应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和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培训、差旅)和“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以及低效无效、长期沉淀、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按“两上两下”程序编制:
1. 特定目标类项目指校内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主要以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和专业实践基地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为重点。
2. 其他运转类项目指校内各单位为完成本部门工作职能,保障学校正常运转,需安排的常规性业务经费,申报常规性业务经费不得超过上年标准。
(三)“三公”经费预算编制
根据《山西省“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规定》、《山西省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除使用国家和省科技计划等经费出国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出国经费单独统计外,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不得超过2020年预算规模。
1. 公务接待费预算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汇总编制;
2.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汇总编制。应在省外办审批的出国计划内编列,要详细列明2021年出国(境)团组数量、人员规模、出访地、出访天数和经费来源,无审批计划及经费预算的不予报销。
3. 公务车辆运行费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核定的编制数,以编制内实有车辆和运维费定额标准(2021年财政部门预算规定的事业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为23000元/车·年),由保留公务用车的单位编报。
(四)已立项实施项目欠款预算的编制
2020年因土地处置收益金及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造成的部分专项资金被财政冻结,使得原预算安排的大量项目未结算,为防控学校债务风险,针对2020年底前学校已立项实施尚未付款的项目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必须附相关立项资料及合同协议),计划财务处审核汇总提交预算委员会研究在2021年经费预算中优先安排,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对于漏报、手续不全以及未履行审批程序自行采购的项目欠款不予安排。
四、预算编制要求
1.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预算编制的责任人,安排专人如实编制,对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 各单位上报学校的预算建议,需经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
3. 上述材料按照附表格式填写,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月12日前报送至学校计划财务处(中都校区教学办公楼401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无新增经费需求,计划财务处将根据上年执行情况酌情考虑。
联 系 人: 杨国栋 姚舜
电 话: 0351—3985319
电子邮箱: sxykdxjcc@163.com
山西医科大学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 山西医科大学2021年度校内单位经费预算申报表.xlsx
附件2 山西医科大学2021年预算项目申报表填报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