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年终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顺利完成2024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工作,保证学校财务决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请各单位协助做好相关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账业务时间安排
1、12月16日起停止办理报销业务。具体时间节点为:
(1)11月30日前办理本年预算安排各单位的运行经费和业务经费报销;12月1日起结余资金统筹收回。
(2)12月1日-12月15日集中办理财政专项资金报销业务,12月16日关闭两校区投递柜,集中在中都校区现场办理报销。
(3)11月劳务费报销时间延长至11月25日,2024年12月-2025年1月,因年终决算劳务费报销业务将暂停办理。
(4)2024年度各类奖助学金应于12月16日前完成发放工作。
2、12月16日前未完报销手续的预约报账单,系统将统一撤销。
3、2025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二、做好各类收入结算
1、学生管理部门应于12月16日前督促欠费学生及时缴纳所欠费用,做到应缴尽缴。
2、科研项目负责人应于12月16日前及时认领已汇入学校基本账户的科研经费,及时向科技部申请立项入账。
3、服务租赁归口管理部门应于12月16日前完成2024年度房租收入催收,做到应收尽收。
三、做好往来款项清理
1、各单位及借款人应于12月16日前及时清理借支款项,逾期未清理的将影响2025年办理报销业务。
2、预借票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于12月16日前办理已借票据核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部将在税务和财政票据系统中作废已开票据,由此造成的纠纷由借票人和责任单位负责,并列入失信名单,2025年不再办理票据预借手续。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安排好工作,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计划财务部沟通,望周知。
计划财务部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