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称评审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山医大人〔2024〕41号)精神,结合2024年学校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现就教学考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参加2024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人员(所在单位通过公示和答辩人员),如教学考察不通过,不再参加后续评审程序。
二、考察方式
(一)教学考察实行分类评价
1.学校集中教学考察。拟参加202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教学型、教学科研(医疗)型、科研教学型、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教师,学校组织集中教学考察。
2.教学单位集中考察。拟晋升讲师职称者由各教学单位和学生工作部集中开展教学考察。
(二)具体办法
1.拟参加202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教学型、教学科研(医疗)型、科研教学型和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教师,按要求须参加平时教学考察和学校集中考察。
2.学校聘请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对拟晋升教师高级职称人员的教学水平进行集中考察,各单位聘请教学考察专家组对讲师的教学水平进行考察,教授讲课时间为15分钟,副教授讲课时间为10分钟,由教师自行提交1个讲课题目,随机抽取讲课顺序,专家组对教学效果评价。
3.教学考察评价项目按照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语言和教学组织等方面执行。
4.拟晋升教授职称者,教学考察总得分须达到85分(含)以上,其中90分(含)以上者为优秀,88-90分(含88分)为良好,85-88分为合格(含85分),85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晋升副教授职称者,教学考察总分得分须达到80分(含)以上,其中达到85分(含)及以上者为优秀,83-85分(含83分)为良好,80-83分(含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教学考察总得分由平时教学考察成绩和集中教学考察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占50%,集中成绩占50%。
晋升教学型和破格晋升者考察结果须为优秀,晋升教学科研(医疗)型(不含临床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高级职称者须达到良好,晋升科研教学型、教学科研(医疗)型临床教师和直接晋升者高级职称者须达到合格。教学科研(医疗)型临床教师须由学院(系、部)组织临床技能考察,考察结果达合格以上。
晋升讲师职称者,教学效果须经学院(系、部)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教学考察结果不合格者即淘汰。如教学考察结果均符合要求,则实行末位淘汰。教学考察结果当年有效。
5.各单位将晋升讲师者教学考察组织情况(考察时间、地点、专家组成员、考察题目等)报学校人事部。考察结束后,于12月10日前报送附件1和附件2(盖章)。
三、其他事宜
1.学校集中教学考察拟定于2024年12月8日开展(9点开始)。
2.教学考察地点:中都校区教学办公楼(教授组821室,副教授组五层会议室)
时间:2023年12月8日全天(拟晋升教授、副教授人员)
讲课采用多媒体或板书方式进行。若采用多媒体方式讲课,参加教学考察的人员,须提前将课件拷贝到教学考察地点计算机内。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