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校在职教职工(不包括处级干部)根据聘用的岗位类别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教师岗位填写附件2,实验岗位填写附件3,其他岗位人员全部填写附件1,单位出具考核意见并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各单位须据实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结果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职工人员总数的20%。
二、对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任职人员的考核,应当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为依据,实行双岗位双考核。填写附件2。
三、对2025年新进人员的考核:
1、对初次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2、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四、在我校挂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由所在单位考核。
五、经学校批准外出上学、研修、挂职、扶贫、借调等原因不在岗的人员,由所在单位通知本人,并填写年度考核表(内容为本人当年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考核意见。
六、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七、凡擅自离岗或学习期满、研修期满、请假期满、出国期满未返岗者,或因其他原因拒不参加年度考核者,由所在单位出具情况说明,由学校研究决定考核结果。
八、教职工受到处分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无考核结果或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调整薪级,不得晋升职务。
九、相关表格请从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考核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
十、各单位务必于2026年1月5日前,将《年度考核表》和《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一份报送至人事部、《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mursc@126.com.
联系人:张卓伟、常亚婧
联系电话:0351-3985289、3985290
特此通知
附件:
1、 山西医科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2、 山西医科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教师岗位)
3、 山西医科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实验岗位)
4、 山西医科大学教职工2025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人事部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