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教辅单位、重点科研单位,各附属单位:
2018年1月2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为了深入贯彻文件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18〕3号)要求,请各单位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努力营造重德养德的良好氛围。要组织广大教师学习《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引导广大教师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建议将要求具体化,比如集中学习一次,学习体会或论文一篇等)可以通过组织研讨、报告会或征文等形式,增强学习宣传的实效性。要开展针对性较强的专题活动。
2.各单位要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对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加强自身修养,弘扬高尚师德。
3.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师德典型,大力宣传和表彰优秀教师,激励广大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规范,树立高校教师良好职业形象。(建议各单位选送师德典型一到两位,并提供事迹材料)
4.要对学习教育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3月29日前将总结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校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电话:3985286 邮箱:18447021@qq.com
附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2、《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3、《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