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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

 

时间:2019-06-18 发布人: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山医大党〔201963),现将2019年度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档对象

受聘、就职于学校教师、教辅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及受聘、就职于学校行政岗位、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学校临时聘用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也应签订承诺书并建立师德档案。

二、申报程序

1. 个人填写。2019年6月21日前,个人填写《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

2. 单位评议。各单位核实个人填报事项、建议本学年个人师德考核等次,2019年6月25日前,申报《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至学校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3. 审核评议。2019年7月2日前,学校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根据单位申报个人的《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提交学校审批,学校师德主管部门负责人填写师德考核结果。

4. 归档保存年度师德考核结果确定后,2019年7月8-10日,个人签名确认,2019年7月12日前,学校统一归档保存。

三、考核结果

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年度全员考核和绩效挂钩。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次。

凡年度内出现违反教师法、教师师德承诺书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有关禁令的教师,无论情节轻重,均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等均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且5年内禁止参与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

四、有关说明

1.高度重视。实行教师师德承诺,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档案,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的迫切要求,是落实教师管理严管厚爱、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举措,对培养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意义重大。教师师德考查考核体现在教师招聘、人才引进、教师评聘等各项工作中,让每位教师有敬畏、守底线。

2. 精心部署。教师师德档案由二级单位负责建立和管理,二级单位和学校共同考核,学校负责监督和归档。从2020年起,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的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均须提交师德档案。

3. 严格规范。各年度师德考核结果确定后,由教师本人签名确认,由学校统一归档保存。省教育厅要于每学年对所属高校按不低于20%的比例开展抽查。对拒绝填报的教师,要取消其评奖评优、职称晋升、申报人才计划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教师本人及所在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山西医科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地址: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教学办公楼7层704室

联系电话:3985289  联系人:张楠

附件:1.《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承诺书》

     2.《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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