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高等院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通知》(晋教师函〔2019〕57号),为便于全省各院校更好地开展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审工作,我校将遴选若干名教师推荐为全省高等院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现就做好评委库成员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成员职责
入选全省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的教师,将在各院校各年度职称评审中被抽取组成该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完成该校的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委库成员任职基本条件
1.长期在本科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有较高教学水平,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一般在15年(含读研究生时间)及以上,受聘教授职务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7周岁。专业领域公认的学术权威和国内、省内知名专家。
2.学风严谨、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学术道德高尚,诚实守信;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政策观念强,工作认真负责。
3.身体健康,愿意参加各高等院校组织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在参加评审会期间能投入全部精力参与评审,并自觉遵守评审纪律及相关要求。
三、其他要求
全省高等院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与我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互不冲突,鼓励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本次推荐。
请各院系于8月28日下午4:00前将推荐人选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所在单位意见”栏由学校统一填写)和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院系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中都校区教学办公楼708室,电子版发至邮箱786513621@qq.com。
联系人:崔倩倩,联系电话:0351-3985031。
人事处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