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山医大党[2018]46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现就校内教职工申报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且符合《办法》中规定的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条件标准。
二、申报时间
截止2019年10月12日
三、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2.所在单位初审推荐;
3.答辩与专家组评审;
4.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审核;
5.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6.公示;
7.签订合同。
四、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书。主要包括:工作经历、主持的国家级、省部级和横向科研项目、本人代表性学术成果(注:论文仅填写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情况等,以及申报人才层次意向等;
2.填写《山西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审批表》(一式三份);
3.申报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明、省级以上各类荣誉证书、人才称号证书、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学术论文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SCI论文须提交检索报告原件,分区及影响因子均以中科院期刊分区为准。凡没有实物的不填)。所有材料须装订成册且前加目录页,同时须在封面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4.上述纸质版材料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至中都校区人事处704办公室(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山西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审批表》和《校内在职教职工申报高层次人才情况汇总表》发送至sxmuwork@126.com。
联系电话:0351-3985289/3985290
特此通知。
附:
1.《山西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审批表》
2.《校内在职教职工申报高层次人才情况汇总表》
3.《山西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
人事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