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师函〔2020〕2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被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我校可推荐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侯选人。
三、推荐流程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人选的推荐工作,自上而下、逐级推选、优中选优。工作中,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要倾斜支持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如无适合人选,可不推荐。
为保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顺利开展,请有关单位务必于2020年5月22日下午17:00前将下列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姓名-学院名称”,发送至sxmuhr@126.com,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详见附件2)。
2.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学院名称”。同时,请提供彩色工作照3-5张(电子版),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
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详见附件3)。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提供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不符合要求的事迹材料将予以退回。
附件:1.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
2.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师函〔2020〕23号)
人事处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