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师资培养培训的有关规定,以定向培养方式考取博士人员须到学校人事处审核备案,并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附合同》(以下简称“附合同”)。以非定向培养方式考取博士人员须到学校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如有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者,请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本人书面说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审核备案及签订附合同者,一律按非定向培养方式处理。
2020年8月28日下午5:00前,请各单位将2020年考取定向博士研究生教职工的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培养协议书复印件、考取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教职工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至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审核,审核通过后,督促相关教职工本人到人事处人事管理科办理有关事宜。
师资培养科联系人:张 楠 联系电话:3985031
人事管理科联系人:张卓伟 联系电话:3985290
此通知
人事处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