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拟晋升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教学考察管理办法(试行)》(山医大校人字2013〔42〕号)和《关于2020年度职称评审及相关工作的安排意见》(山医大人2020〔53〕号)精神,经高评会会议研究,结合2020年我校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拟参加2020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人员
二、考察方式
(一)教学考察实行分类评价
1.学校集中教学考察。拟参加2020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教学型、教学科研(医疗)型教师(临床教师除外),学校组织集中考察。
2.教学单位集中考察。拟参加2020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科研教学型教师、教学科研(医疗)型中的临床教师以及拟晋升讲师职称者由各教学单位集中开展教学考察。
3.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教师,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集中开展教学考察。
(二)具体办法
1.拟参加2020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教学型、教学科研(医疗)型教师(临床教师除外),按要求须参加平时教学考察和学校集中考察。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安排,经高评会会议研究,决定对拟晋升2020年教学型、教学科研(医疗)型高级职称教师(临床教师除外)组织一次集中教学考察,集中教学考察成绩为最终成绩,平时教学考察成绩不计入总分。
2.学校聘请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对教学型、教学科研(医疗)型高级职称教师(临床教师除外)的教学水平进行集中考察,各单位聘请教学考察专家组对其他类型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考察,讲课时间为15-20分钟,由教师自行提交3个讲课题目(可不限定同一门课),现场随机抽取,专家组对教学效果评价。
3.教学考察评价项目按照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语言和教学组织等方面执行。
4.晋升教授职称者,教学考察总分得分须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其中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85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晋升副教授职称者,教学考察总分得分须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其中达到85分及以上者为优秀,8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教学型和破格晋升者考察结果须为优秀,其他类型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教学考察结果不合格者即淘汰。如教学考察结果均符合要求,则实行末位淘汰。教学考察结果当年有效。
5.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竞赛并获奖的教师,可提交相应支撑材料,教学考察结果直接认定为优秀。
6.各单位提前将教学考察组织情况(考察时间、地点、专家组成员、考察题目等)报学校人事处。考察结束后,各单位将附件1(盖章纸质版)和附件2(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人事处。
三、其他事宜
1.学校集中教学考察拟定于2020年12月22日开展,请各相关单位和教师于12月18日中午12点前,将教学考察名单和讲课题目(讲课题目自拟3个)报人事处。12月21日下午3点,参加教学考察人员抽取讲课顺序和讲课题目(现场抽取1个作为讲课题目),地点为中都校区教学办公楼718室。
2.教学考察地点:中都校区(具体地点21日下午通知)
时间:2020年12月22日全天(拟晋升教授、副教授人员)
讲课采用多媒体或板书方式进行。若采用多媒体方式讲课,参加教学考察的人员,须提前将课件拷贝到教学考察地点计算机内。
讲课时间为15-20分钟。
3.由学院(系、部)和学生工作部(处)组织的教学考察须在12月21日中午12点前将考察结果(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718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