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换届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1〕25号),现就做好评审委员会成员推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成员职责
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不含经授权自主开展评审的高校)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含经授权自主开展评审的学校)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职称评审。
二、评委会成员任职基本条件
受聘教授职称3年以上,长期在实验岗位一线工作,或长期在本科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熟悉实验工作。年龄在57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含读研究生时间),具有胜任职称评审工作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在评审会封闭管理期间,可投入全部精力参加评审工作。
三、其他要求
请各院系于5月13日下午4:00前将推荐人选基本信息登记表(“所在单位意见”栏由学校统一填写)和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院系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至中都校区教学办公楼708室(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86513621@qq.com(详见附件)。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本次推荐。
联系人:崔倩倩,联系电话:0351-3985031。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