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政府系统文稿服务、决策咨询工作的交流学习、互学互鉴,更好发挥以文辅政、以策资政作用,省政府研究室拟于6月起组织开展文稿起草交流学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习原则
交流学习应当遵循工作需要、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到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岗位需求与人员素质相匹配。
二、交流学习范围
省政府系统各委办厅局,省属企业,省属重点本科院校,各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从事文稿起草工作的骨干人员。
三、交流人员条件
(一) 政治可靠,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
(二)爱岗敬业、年富力强,具备一定文字功底,且有综合文稿起草工作经历;
(三)正式在编干部。
四、交流学习时间
2021年6月起 ,分批开展,交流学习时间一般不超3个 月。确因工作需要延长的,经省政府研究室和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履行相关手续后,可延长3个月,累计不超过6个月。
五、有关事项
1. 交流学习期间,工资、奖金等个人福利待遇由学校保障,省政府研究室提供食宿便利。
2. 交流学习期满,办理相关手续后返回所在单位,省政 府研究室对其表现予以鉴定评价。
六、报名方式
有意申报交流学习人选者,请于5月27日上午12点前,持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推荐函及《文稿起草交流学习报名表》(见附件)到中都校区人事处704办公室报名,《报名表》电子版发至rscbgsbgs@163.com。
联系人:张俊梅
联系电话:0351-3985393
附件:文稿起草交流学习报名表
人事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