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各单位需成立2021年度职称初评推荐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初评推荐组人员5-9名,组长由单位党政正职担任。
二、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初评推荐人选,则无需设置初评推荐组。
三、请各单位按照《关于2021年度职称评审及相关工作的安排意见》(山医大人〔2021〕29号)要求组织初评推荐,将职称初评推荐组人员名单和申报人员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学院(系、部)为单位于11月3日15:00前报送中都校区教学办公楼718室。
联系人:崔倩倩,联系电话:0351-3985031。
人事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