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决定从专任教师中选聘一批人员从事思想政治辅导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好,作风优良,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热心学生工作,关爱学生成长,愿意为学校建设发展与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4.受聘教师岗位,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5.具备思想政治辅导员其它任职条件。
二、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
2.院系审批。
3.职能部门联合审核。
4.学校会议研究。
5.聘用。
三、其他事宜
1.现聘思想政治辅导员不参与选聘。
2.选聘人员到岗后5年内不得申请调整岗位。
3.申报时间:2022年8月30日前将《校内选聘思想政治辅导员申报审批表》报中都校区教学办公楼704室。
联系人:张卓伟 常亚婧 电话:3985289/3985290
附件:校内选聘思想政治辅导员申报审批表
人事处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