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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选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10 发布人: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选派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3]33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访问学者研修期限为一年因教学工作冲突或准备调动、读博、生产等不确定因素不能保证脱产学习的教师不予推荐。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结合工作安排至多推荐1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选派推荐工作采用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信息发布(2023年415420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cce.whu.edu.cn/fxli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下称《推荐表》)和《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下称《一览表》)样表,供查询和下载。

2.自主联系。为保证录取率,请各相关部门通知拟推荐的教师主动与接收学校及导师联系,征得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

3.单位推荐。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选派工作,根据申请人与访学单位沟通情况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将《山西医科大学师资培养培训计划审批表》(一式两份),《推荐表》、《一览表》(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于5月15日前报送至人事师资培养科(中都校区教学办公楼70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4.专家组审核。校人事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后向省教育厅推荐选派人员。

联系人:崔倩倩  联系电话:0351-3985031

电子邮箱:786513621@qq.com

附件:

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选派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3]33号)

2.山西医科大学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


              人事部 

                 20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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