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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申报2023年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的通知

 

时间:2023-10-10 发布人: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就我校协助申报2023年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详见附件4,请申请人严格参照附件4中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提交材料

1.个人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按材料(附件1)清单顺序排列。清单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分开夹放切勿装订,并装于一个独立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备注院系+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注:复印件须为原比例复印件,切勿提交扫描件、图片打印件等)

  (2)根据太原市人才补助(贴)政策,我校申请对象须为教学、科研一线、临床一线岗位。各申报人员需如实填写山西医科大学2023年太原市人才补助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教学或科研相关工作支撑材料。

2.单位材料:来并工作岗位证明花名表纸质版汇总表(附件3)一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sxmuhr@126.com(命名:2023年太原市补助申请+院系)。

三、提交时间

1.各二级单位请于10月1317:00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个人材料和单位材料)报至中都校区教学办公楼人事处704室,电子版申请材料发至sxmuhr@126.com。

2.联系人:张老师、常老师

3.联系电话:0351-3985290、0351-3985289

四、注意事项

1.学校公示、报送材料等均以各二级单位提交的来并工作岗位证明花名表为准,请各二级单位严格审核材料形式及内容、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否则将影响补助(贴)申请结果及补助(贴)发放时间;

2.严格申报纪律: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本次及以后申报资格,已经获取补助(贴)的,对补助(贴)予以追缴,并将个人信用录入太原市征信系统;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把关,对申请人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故意为本单位或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不符合条件者申领补助(贴),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三年内不再受理单位新引进人才的补贴申请,并录入太原市市征信系统。如出现相应问题,会影响全校申报,学校将从严处理。

政策咨询部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电话:0351-2366356 0351-2366357

政策咨询时间:09:00-12:00 13:30-17:00(工作日)

人事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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