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晋中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驻榆高校教职工子女就读榆次城区公办中小学摸底的函》的相关要求,现对2024年我校教职工子女晋中市公办中小学就读意向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底类型及就读安排
1.义务教育阶段
(一)对符合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山西省内就读中小学的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晋教基〔2020〕17号)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教职工子女,按照本人意愿可以一次性选择榆次城区的中小学就读。
(二)非榆次城区户籍且无榆次城区房屋产权证的教职工子女,经晋中市教育局审核相关资料后协调榆次区教育局,根据个人意愿和学位情况,小学或初中拟安排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太师陶行知实验学校、晋中学院附属双语学校三所市直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晋中学校初中部就读;有寄宿需求的,拟安排到山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榆次学校(榆次区迎宾街中学)就读。
2.高中阶段
具有太原市初中学籍且有意愿在晋中市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教职工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后可报考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晋中学校,根据太原市中考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注:具有榆次城区户籍或榆次城区房屋产权证的教职工子女,不纳入本次摸底范围,由榆次区教育局按照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安排就读。
二、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协助统计教职工子女拟入学相关情况。
(1)《2024年驻榆高校教职工子女就读榆次城区公办中小学信息表》(见附件)(加盖公章)
(2)属于高层次人才的需提供相关认定文件。
(3)教职工本人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2.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10日前统一将所有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人事部704办公室,电子版命名为“院系+榆次城区公办中小学摸底”发至rscbgsbgs@163.com,逾期未报回的,不再受理。
3.为统筹运用好榆次城区公办中小学学位资源,在登记完成后,晋中市教育局将与相关部门对教职工及子女户籍和住房信息进行核实。在招生过程中,晋中市教育局将与省教育厅、太原市教育局进行联合核查,对报送虚假信息和同时在太原、榆次两地报名的,取消其就读资格。
联系人:冯华 0351-3985393
附件:《2024年驻榆高校教职工子女就读榆次城区公办中小学信息表》
人事部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