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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14-06-13 发布人:admin 点击数: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高校高级教师职务实行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晋教人[2014]1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鉴定对象

1.学校在编在岗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2.申报第二系列任职资格的在编在岗附属医院卫编人员。

二、鉴定专家要求

1.鉴定论文论著代表作的专家必须是省外同行专家。

2.接受同行专家鉴定的高校必须高于学校层次,聘请的专家须与申报人员专业一致、为人公道正派、有较高知名度。

3.负责鉴定的专家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代表作的实际水平和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做出公正评价。

三、鉴定实施办法

论文论著代表作送审由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匿名外送鉴定。代表作每年只送审一次,不得重复送审。同行专家鉴定结论与评审材料一并返还。送审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代表作在送审前须进行查重检索。

1.拟晋升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具体要求

①拟晋升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提交3篇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人从事专业一致、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论文,和(或)作为评审条件的学术专著1部,作为送同行专家鉴定的代表作。

同时,作为评审支撑条件的课题、科研奖项、专利等其他学术成果,也一并列入送审范围,供专家鉴定参考。

②拟晋升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须送3名以上在职同行同级专家鉴定。

③鉴定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一般(C)、不合格(D)四个等次。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达3个C以上(含3个),视为不合格,学校不予推荐。

2.拟晋升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具体要求

①拟晋升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提交2篇任现职以来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并与本人从事专业一致、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论文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学术专著1部,作为送同行专家鉴定的代表作。

同时,作为评审支撑条件的课题、科研奖项、专利等其他学术成果,也一并列入送审范围,供专家鉴定参考。

②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者,送3名以上在职同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鉴定,其中,教授不少于2名。

③鉴定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一般(C)、不合格(D)四个等次。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者达2个C以上(含2个),1个D,视为不合格,学校不予推荐。

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所在单位将外审材料集体统一提交学校人事处。外审材料包括代表作原件,代表作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复印件(隐去作者单位和姓名),《山西医科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分别装入3个档案袋。其中,代表作复印件和《鉴定表》均须学校审核盖章。

四、鉴定结果使用

鉴定结果作为学校推荐、评审和高评会评审的重要依据。

凡发现有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即转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调查处理。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代表作同行鉴定是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的一项严肃的基础工作,是确保评审质量的重要环节,希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有序实施。

2.严肃工作纪律

为确保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学校人事处和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加强对鉴定结果的保密管理。如发生篡改鉴定结果或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对有关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申报人员的亲属、直接指导教师和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的合作者均不得参与鉴定工作。

六、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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