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的通知》(晋教师函[2021]12号),请各有关单位对2018年以来本单位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着重突出汇报师德师风建设,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包括工作推进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和典型经验材料(推进某项专项工作的先进做法)。
请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021年3月16日下午5点前报送学校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708办公室。
联系电话:3985031 联系人:张楠
附件: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2.《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