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学校实施办法》),特制定我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实施
学院成立2015年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和监督检查组,分工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和监督,确保复试工作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志中
成员:段志光、王洪奇、薛云珍、邓蕊
(二)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组长:段志光
成员:郑建中、王志中、王洪奇、刘学军
(三)监督检查组
组长:任胜利
成员:苏果云、孙向谦、张猛
二、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着重考查考生综合应用所学专业知识的熟练程度、专业外语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心理人文素养等,从而更为全面地考查考生的培养潜质。
复试形式包括专业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考核(面试)。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各专业复试小组秘书全程记录每名考生的面试情况,并妥存备查。
(一)专业课考试(笔试)
专业课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闭卷考试。复试小组自命试题,命题人员(责任人)签署《2015年山西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保密承诺责任书》。
考试时间:6月21日 8:00—12:00
考试地点:山西医科大学行政楼13层小会议室(校本部)
(二)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考核(面试)
未通过专业课考试(笔试)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具体安排:
面试时间:6月21日 14:30开始
面试地点:山西医科大学行政楼13层小会议室(校本部)
三、成绩计算
面试小组以专业外语能力、专业课测试、科研能力测试、个人综合素质、一贯表现及其评价标准综合计算得出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填写面试评语。按照录取成绩计算方法,最终计算考生录取成绩,并提出录取意见。
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有关情况,填写《山西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无记名评分表》,由秘书汇总其成绩,计算各项指标平均分后计算其各项均分及总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并填写《山西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核成绩表》(见《学校实施办法》统一表格)。
四、录取标准
各学科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及时上报学院,学院工作小组审核后及时上报学校。
复试小组将复试成绩及录取意见填入《山西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登记表》(见《学校实施办法》统一表格)。
(一)录取原则
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为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2)×0.5+面试成绩×0.5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3)×0.5+复试成绩×0.5
五、拟录取信息上报与公示
(一)上报
录取信息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数据汇总上报校研究生学院。具体要求按《学校实施办法》执行。
(二)公示
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本院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毕业学校、复试成绩、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无异议者上报学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予以审核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研究生学院公布为准。
六、咨询与申诉
(一)本实施方案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负责解释。学院咨询电话:0351-4135275(人文),4135376(学生工作办)
(二)考生对于复试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纪检监督领导进行举报或申诉。电话:0351-4135306。
本细则未详列的接收研究生条件、网上报名、体检、上交材料等等各项内容完全依照研究生学院颁布的《学校实施办法》执行。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