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医科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学校实施办法》),特制定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能力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量化业务课考核成绩,明确综合素质考核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和实施
学院成立2018年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和“专业工作组”,根据分工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和实施,确保复试工作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
(一)工作小组
组长:王志中
常务组长:刘晓丽
纪检监督:任胜利
成员:薛云珍 邓蕊 燕娟 荆雷 张涛 周旻李薛嘉 姚尚满 卢凛
秘书:王黎楠 田璐敏 王雨
(二)专业工作组
人文医学专业组
应用心理学专业组
社会工作专业组
三、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着重考查考生综合应用所学专业知识的熟练程度、外语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心理人文素养等,从而更为全面地考查考生的培养潜质;对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在考查其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的前提下,着重考查其专业知识的应用、实践经验、实验能力和科研动手能力,建立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的选拔标准,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质量。复试形式包括专业课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考核(面试)。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各专业复试小组秘书全程记录每名考生的面试情况,并妥存备查。
(一)专业课考试(笔试)
专业课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闭卷考试。各专业组自命试题,命题人员(责任人)签署《2018年山西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保密承诺责任书》(见附件1)。
考试时间:3月28日(周三)上午8:00-11:00
考试地点:中都校区至善A303会议室
注:(参加笔试的考生同时需携带以下材料上交院办,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生证;大学成绩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复印件。)
(二)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考核(面试)
未通过专业课考试(笔试)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具体安排:
人文医学专业组面试时间:3月30日(周五)上午8:00开始
具体地址:中都校区至善A303会议室
应用心理学专业组面试时间:3月29日(周四)上午8:00开始
具体地址:中都校区至善A303会议室
社会工作专业组面试时间:3月29日(周四)上午8:00开始
具体地址:中都校区至善A422社工实验室
四、成绩计算
面试小组以外语口试、专业及基础知识、实际操作能力、综合素质、报考材料等项目及其评价标准综合计算得出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填写面试评语。按照录取成绩计算方法,最终计算考生录取成绩,并提出录取意见。
面试组成员根据考生有关情况,填写《山西医科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无记名评分表》(各学科事先准备好见附件4),由秘书汇总其成绩,计算各项指标平均分后计算其各项均分及总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并填写《山西医科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表(人文社科类)》(《学校实施办法》有统一表格,见附件2)。
五、录取标准
各学科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及时上报学院,学院工作小组审核后及时上报学校。
复试小组将复试成绩及录取意见填入在《山西医科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登记表》(《学校实施办法》有统一表格,见附件3)中。
(一)录取原则
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考试门数)×0.2+面试成绩×0.1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科目合计总分×100)×0.7+复试成绩
六、拟录取信息上报与公示
(一)上报
录取信息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数据汇总上报校研究生学院。具体要求按《学校实施办法》执行。
(二)公示
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本院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毕业学校、复试成绩、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无异议者上报学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予以审核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研究生学院公布为准。
七、咨询与申诉
(一)本实施方案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负责解释。学院咨询电话:0351-3985126(人文学院院办),3985126(人文)、3985239(心理)、3985237(社工)。
(二)考生对于复试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纪检监督领导进行举报或申诉。电话:0351-4135306。
本细则未详列的接收研究生条件、网上报名、体检、上交材料等等各项内容完全依照研究生学院颁布的《学校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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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