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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23-04-12 10:13 发布者: 点击:

为了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山西医科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规定,结合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下文简称“人文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剂基本规则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参考山西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办法(见学校研究生网http://www.sxmu.edu.cn/yjs/info/1017/3677.htm)

(二)调剂原则

参考山西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公告(见学校研究生网http://www.sxmu.edu.cn/yjs/info/1017/3681.htm)

(三)调剂程序

1.学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开展调剂工作。

2.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人文学院依照调剂政策和相关要求,审核调剂考生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请参考人文学院第一志愿复试工作的通知(http://www.sxmu.edu.cn/rwxy/info/1052/2794.htm)。

4.考生接到同意调剂复试的通知后,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进入复试调剂考生须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学院和人文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时间、复试安排等相关通知,按人文学院规定时间积极主动参加复试。

6.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到我校志愿,进行调剂复试申请,原则上分批组织,调满为止。

7.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调剂要求,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不同培养方式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

二、复试、录取原则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应用心理学专业(040203)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采用百分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科目合计总分×100)×0.7+复试成绩×0.3。

2、应用心理专业(045400)、人文医学专业

①初试成绩只算英语、政治两科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

考试总成绩=(初试2门(英语和政治)总成绩÷初试2门科目(英语和政治)合计总分×100)×0.7+复试成绩×0.3。

②学生初试总成绩、专业课单科成绩参照各专业录取分数线作为参考。

(二)考生排序规则

调剂考生均按专业(学科)分类别进行名次排序,按考生总成绩排名和师生双向选择情况择优录取。每位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所有的复试环节。

考生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采用百分制,其中任一部分低于60分,即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初步确定各专业(学科)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复试组织与管理

(一)复试程序

复试组秘书会在正式复试前发布复试通知及安排。考生首先参加笔试,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和面试共同构成复试成绩。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根据各学组情况安排,会在复试工作群里提前通知。

(三)复试小组分组情况

学院根据各专业(学科)调剂人数情况,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小组的分组情况,并在正式复试前通知考生。

四、复试考核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招生目录所列专业知识考核内容纳入复试中进行。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成绩组成和内容

复试成绩=笔试科目成绩×0.2+面试成绩×0.1

复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内容为专业课考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的闭卷考试形式(成绩低于60分为笔试不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英语听说能力考核:考核考生对专业英语的读、听及表达能力。

2、专业素质能力考核: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心理健康状况;语言表达能力。

五、违规处理

对在复试审核和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同时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3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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