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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25-03-27 12:50 发布者: 点击:


为了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山西医科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规定,结合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下文简称“人文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规范实施、公平公正,坚持统筹组织、统一管理的工作原则,切实遵循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规律,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查,确保生源质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1人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邓蕊 姚尚满

成员:王志中 薛朝霞 燕娟 韩瑜 梁玲君

2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邓蕊

成员:姚尚满 王志中薛朝霞燕娟席婷婷 梁玲君

秘书:邓婧 崔晋宁 郭霞

3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姚尚满

副组长:韩瑜

成员:张燕刘超田璐敏

4专业工作组

(1)人文医学专业组

组长:邓蕊

成员:姚尚满 王志中 薛朝霞 燕娟

秘书:邓婧

(2)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组

组长:薛朝霞

成员:薛云珍武颖周旻 张涛

秘书:郭霞

(3)社会工作专业组

组长:王志中

成员:姚尚满 齐建 李薛嘉 田丰

秘书:崔晋宁

(二)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需各学科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划定的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二)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和各院系及学科(专业)的要求。

(三)农村定向医学生必须严格履行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各专业均不接受其复试和录取。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按照学校的工作进程,我院将于3月底启动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

五、复试缴费和资格审查

(一)复试缴费

根据《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收费标准的函》(晋发改收费函〔2019〕458号)规定,参加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考生,按照每生120元/次的收费标准收取复试费。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须通过学校财务系统网上缴费,缴费流程见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的《山西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考生须知》;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须使用学信网面试平台提供的交费功能,使用支付宝或学信网APP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无法退还。

(二)复试资格审查

现场复试,在考生报到时须收取以下材料纸质版。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往届生也可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少延长至2025年7月);应届生也可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少延长至2025年7月)。

4.政审表及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考生如不能按时提交该材料,须提交亲笔签名的情况说明,并在录取一周内补交。

5.报考专业要求的四(六)级英语成绩单或官方证明(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准备“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7.提供本人复试缴费凭证。格式要求请见《山西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考生须知》。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现场复试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专业课或实践能力(临床技能)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面试等环节。

1.专业课测试

考试方式可分为笔试等形式,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闭卷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为笔试不合格)。

2.面试

(1)面试前各项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阶段。

(2)复试小组按照评价标准根据考生面试表现综合计算其面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填写面试评语。

(3)面试的科目、形式由复试小组共同商定,面试内容须包括外国语测试(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成绩评定标准和计分办法原则上应统一。

(二)复试要求

1.各学科要进一步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2.各学科要统一组织命制专业课或实践能力(临床技能)测试、外国语(听力、口语)考核试题,命题工作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山西省关于自命题工作规范文件的要求执行,确保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严禁同一试题反复使用。

3.各学科要加强对复试命题和评卷工作的保密管理,采取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提醒并要求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量化评价方式。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秘书要全程记录每名考生的面试情况,并妥存备查。

5.学院对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实时监督,复试场所全程录音录像,测试成绩、测试试卷等材料须妥善保管备查。复试小组成员应遵守《山西医科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职责》(研招字〔2015〕1号)的各项要求,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公开。

七、复试合格的基本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

(二)专业(综合)素质能力考核达到院系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

(三)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达到院系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

八、录取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并结合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现场复试的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采用百分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或规培总成绩÷考试门数)×0.2+面试成绩×0.1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科目合计总分×100)×0.7+复试成绩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确定。各招生院系须先按照一、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复试并确定录取名单后再进行师生指导关系的双选工作。

(三)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本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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