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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 应用心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5-06-20 09:29:05       来源: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医疗及相关职业领域要求,具备从事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康复等职业所需要的心理学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基本要求为: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坚实的心理学基本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心理学专业技能,并综合应用于某一临床领域以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伦理意识。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心理学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5、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基本的科研能力。能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开展应用性研究,完成有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具有较高的同理心和心理洞察能力,较高的自我反省和自我调控能力。较高的人际沟通、协调能力,较高的团队意识与合作能力。

二、研究方向

1、心理健康与社会心理服务

2、临床与咨询心理

3、心理评估与危机干预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1、学制一般为3年。要求第一学年修满学分,第二学年主要从事实践学习,选题、开题工作,第三学年毕业论文的写作和答辩工作。

2、研究生一般不延长学习年限。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研究生负责人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3、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在延长学习年限期间,不得享受奖学金。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实行学分制,在学期间需要修满35学分,其中课程25学分,由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三部分构成,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修满25学分。

1、公共必修课:包含政治和英语,由研究生学院牵头组织安排教学。

2、英语课程: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实行免修免考制度,凡入学以前CET 6成绩达390分(含390)以上者可申请免修英语课程的学习,但须参加英语课程考核;如CET 6成绩达425分(含425)以上者可申请免修免考。

3、学位英语: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如CET6考试成绩达到390分以上(含390分),可申请免考。

4、专业外语:毕业前由院系安排统一考试。

5、考核方式:公共必修课原则上以闭卷的考试方式进行,专业必修课以及选修课注重形成性评价,侧重对学生的知识掌握和能力发展进行考核,考试方式多样化,成绩以百分制评定,必修课成绩必须达70分方可获得学分,60≤选修课<70分只能获得三分之二的学分。考试或考核不及格者,可申请补考。

五、必修环节

1、开题报告:研究生课题的选择要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开题报告论证中评审专家根据“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分表”的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严格审核,客观评分,严格把关。合格者计1学分。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山西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暂行规定》进行。

2、中期检查: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未通过中期考核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论文研究。

3、专业实践:包括见习和实习两部分。见习安排在第2学期,在校内外实践基地了解各类心理问题的症状表现和心理评估过程,为期2个月。专业实习安排在第3、4学期,为期10个月。主要任务是在实践基地接受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测量与评估、心理康复技能、人力资源等领域的专业训练。采用“双师制”培养模式,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实践基地专家共同培养和管理学生。培养形

式包括案例教学、课程实验、行业实践、课题研究等。学生必须完成所要求的实践学时,定期接受专业督导,并通过院系考核,考核合格才准予通过,通过考核标准者专业实践记6学分,同时完成选题和开题工作。第5、6学期撰写毕业论文。

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设置表

类别

学分设置

公共必修课

5分

英语(2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1分)或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分)

专业课

20分

专业必修课

(14分)

负责任的科研行为(1分)

专业外语(1分)

心理学研究方法(2分)

心理统计与SPSS操作(2分)

心理测量学(2分)

发展心理学(2分)

社会心理学专题(2分)包括:

变态心理学(1分)、

中国文化心理学(1分)

应用心理学专题:

心理咨询理论与实务(2分)

专业选修课

6分

必修环节

10分

开题报告(1分)

中期检查(1分)

学术活动(2分)

专业实践(6分)包括:专业见习(2分)、

专业实习(4分)

合计

35分

注:①心理学研究方法课程2023年8月份之前名称为:心理实验研究基础。

②心理咨询理论与实务课程学分从2024年3月份之后调整为3学分,对应专业选修课学分从原

来的6学分调整为5.5学分;总学分35分及其他保持不变。

4、学术活动:记2学分,研究生在参加学术活动后,将学术会议或学术报告题目、时间等填入《山西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册》,并由学术报告主讲人或主持人签字证明,在申请答辩时,提交院系审核并报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备案。具体执行办法由各学院在此基础上自行确定。

各类学术活动规定的学分如下:

(1)学术讲座选听(学校及院系主办的学术讲座)0.1学分/次

(2)参加省级、地区性学术会议0.2学分/次

(3)参加省级、地区性学术会议并发言0.3学分/次

(4)参加国家级、国际性学术会议0.5学分/次

(5)参加国家级、国际性学术会议并发言1.0学分/次

经学校、院系或导师选派至海外学习、交流、培训、实验、参加国际会议等需提前报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备案,归国后需提供相关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由研究生学院培养科负责审核评定并给与相应的学分,具体规定为:1个月内记0.5学分;1-6个月记1学分;6-12个月内记1.5学分;一年及一年以上者,记2学分。

六、学位论文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现实,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

2、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等形式。

3、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学位论文可以在校内或相关企业完成,具体由导师和学生自主确定。

5、论文撰写要做到文字简练,逻辑清晰,各项文体式样(如图、表)符合本专业学术规范;引文、注释周详。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1.5~2万字,论文的格式按照山西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书写格式规范撰写。

6、论文开题须经开题报告指导小组通过后方可确定,一般应在第4学期完成。未通过者,应继续修改、补充,再报开题报告指导小组讨论。

7、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在第6学期的5月完成,按照《山西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七、学位申请与授予

1、申请条件:

(1)按照培养计划完成学位课程,修满学分;

(2)按规定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相似性检测和论文评阅;

(3)按学校相关规定发表学术论文;

(4)外语水平达到学校相关要求;

(5)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2、学位授予:学位授予条件参照《山西医科大学关于对研究生申请学位英语水平基本要求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符合学位授予标准者,可提出申请,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决定是否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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