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时间
大三上学期及下学期,各四周。
实习机构选择
(1)向学生提供实习机构名单、接收人数(指导老师提供准确人数)及简介;
提出要求在某指定机构实习的学生,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在全系公示一天,若无异议则同意其要求,若有异议,学生应及时告知学习委员,由学习委员组织全系学生投票,赞同票数超过全体人数三分之二,该生按其要求实习,如未超过,该生自动参加后续实习机构选择流程;
学生自主报名选择实习机构,如果报名人数未超出实习机构人数限额,该部分学生自动进入此机构实习名单,如果报名人数超出实习机构人数限额,由学习委员组织进行抽签,抽中者进入此机构实习名单,未抽中者进入下一轮机构选择;
学习委员整理出还有实习名额的机构名单,并标明剩余可接收人数,组织尚未分配学生进行选择,选择方式参照步骤(3),该步骤进行至全部学生均确定实习机构后结束。
实习动员会
首次同期实习,社会工作学系召开实习动员会,内容包括确定学生实习安排名单,说明实习手册使用规范、实习纪律、实习安全、实习食宿安排、实习指导老师联络等等。
实习学生负责人
实习名单上每个实习机构的第一位同学为该机构组长,组长有责任在实习名单公布后即刻与指导老师联系,听从老师安排,协助老师管理组员,安全、专业、顺利得完成实习。
同期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应同时向辅导员、学校指导老师和实习机构督导请假,由学校指导老师向教研室报备。
上交实习手册
实习结束后两周内,由各实习小组的组长将本组实习手册收齐,在检查本组手册填写完整后,上交给实习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评估后返还学生。
实习总结
大三下学期同期实习结束后,召开实习总结会,由学系教师、实习学生参与,汇报实习情况,并评选优秀实习小组组长、优秀实习生。
相关工作由各年级学习委员协助组织实施。
本流程最终解释权归社会工作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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