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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硕士专业 Master of Social Work 本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专业代码:035200)
发布时间:2025-07-15 19:23:54       来源:

山西医科大学社会工作专业于2002年获批,2003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14年获得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MSW)授权,2015年开始招收研究生。专业现为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山西省民政厅确定的山西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共青团山西省委确定的山西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人才实训基地。专业现已建成省内一流的两个社会工作实验室,并依托省内民政、共青团、卫生、教育等社会工作主管部门及全国百强社工机构山西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专业机构开展专业实训工作。

一、培养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熟知党和国家关于社会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熟练掌握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具备较强的机构管理、服务设计、项目统筹和研究能力,能够胜任各级社会工作部等党委部门,卫生健康、民政、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工青妇残等群团组织,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等多元社会工作岗位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结合我校特色和专业建设发展优势,我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设立以下培养方向:医务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和社区社会工作。

医务社会工作:研究医疗领域中的社会角色、角色关系、角色行为、角色流动、医疗社会组织的交互作用以及医疗领域与整个社会生活的互动及其变化规律。要求学生熟练掌握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具有扎实的社会工作研究能力,并有较强的社会服务机构管理、社会服务设计和统筹的能力。

青少年社会工作:探讨青少年本体的本质规定性及其外显的特征、青少年与社会的互动及其关系、青少年在历史进程中的地位及其作用等。要求学生熟练掌握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具有扎实的社会工作研究能力,并有较强的社会服务机构管理、社会服务设计和统筹的能力。

老年和社区社会工作:了解老年和社区社会工作的知识结构体系,掌握老年和社区工作的一般过程和专业技巧,重点把握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技巧与方法。并通过专业实习体会与理解专业社区工作者的角色与职责。要求学生熟练掌握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具有扎实的社会工作研究能力,并有较强的社会服务机构管理、社会服务设计和统筹的能力。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招收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学生,学制为3年。

四、培养方式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的结合,主要的培养方式包括下述几方面:

1.课程学习

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合作,通过案例教学、实地调研、实验室情景模拟教学等多元教学方式的灵活、综合使用,培养学生运用社会工作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采取学分制,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在课程考核中鼓励授课教师利用专业社会工作实验室引入情景模拟考核,让学生针对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现场模拟演示和处理。

2.实习教学

实习教学是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学生需在专业的社会服务机构进行不少于1000小时的专业实习。实习全过程由学校专业导师和实践机构的校外导师共同督导。学生专业实践期间需认真填写专业实习手册的各项内容并撰写方案计划书、实务工作日志;实习结束后,学生需提交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由学校专业教师和校外导师共同评定实习成绩,双方打分比例各占50%,最终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专业实习的学分。

3.实行双导师制

吸收社会服务与管理部门的优秀社会工作专家参与研究生教学、实习指导过程,形成学校专职教师与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研究水平的专家共同指导。

4.论文环节

学生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和实习学分并通过实务技能考核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的撰写。优先鼓励学生以自己在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的实务工作为主题撰写相关论文。通过选题设计、开题答辩、论文修改与定稿、论文答辩等环节,论文成绩获得合格以上等级者方能毕业。

五、课程、学分设置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不低于36学分。学分类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社会工作实习等。

1.公共必修课包含政治和英语,由研究生学院牵头组织安排教学。根据教育部要求必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此外硕士研究生必须从《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两门课程中选修一门。

2.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实行免修免考制度,凡入学以前通过英语六级,且CET6成绩达390分(含390)以上者可申请免修英语课程的学习,但须参加英语课程考核;如达425分(含425)以上者可申请免修免考。

3.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如CET6考试成绩达到390分以上(含390分),可申请免考。

4.课程设置

(1)学位课程

课程类别

课程

学时

学分

公共必修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公共必修课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

公共必修课

英语

40

2

专业必修课

专业英语

18

1

专业必修课

社会工作理论研究

18

1

专业必修课

社会工作伦理

18

1

专业必修课

高级社会工作实务(宏观)

36

2

专业必修课

高级社会工作实务(微观)

36

2

专业必修课

社会政策分析

36

2

专业必修课

负责任的科研行为

16

1

专业必修课

医务社会工作基础与实务

36

2

专业必修课

社会工作研究

54

3

专业选修课

临床心理学

16

1

专业选修课

医患沟通研究

18

1

专业选修课

青少年与学校社会工作

36

2

专业选修课

社区发展研究

36

2

专业选修课

社会服务管理

36

2

专业选修课

社会工作经典著作选读

18

1

专业选修课

学术论文写作

18

1

(2)社会工作实习(必修,6学分)

以省内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实习为主,根据学生情况灵活安排省外社会工作机构访问与实习,学生需参加不少于1000小时的专业实习:

学期

实习内容

具体实习安排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课程同步实习

根据专业课程安排进行。

第三学期

轮转实习

(集中实习,不少于200学时)

①开学两周内召开实习动员会。

②根据个人和机构意愿双向选择,安排不同研究方向的MSW学生在医务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和社区社会工作等领域的相关机构统一进行轮转实习。在学校老师和机构督导的指导下,熟练掌握专业社会工作不同介入方法的步骤及操作,掌握社会工作实务能力与技巧。

第四学期

第五学期

专业实习

(导师安排+自主实习+集中安排,不少于800学时)

①根据学生及其导师的专业研究方向,学生进入省内或省外专业社工机构或相关部门的特定岗位,在岗位实际负责人的带领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学校专业老师的督导和支援,在真实的工作情景中积累服务工作经验、反思社会服务政策和机构运作的限制及改善可能性。

②要求按时完成实习计划书、实习工作日志、中期自评报告和期末总结报告等,并参加指导老师的集体督导与个别督导以及实习总结会。

5.必读和选读书目

序 号

著 作 或 期 刊

作 者 或 出 版 社

备 注

1

社会工作实务

中国社会出版社

必读

2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中国社会出版社

必读

3

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

费孝通 北京大学出版社

必读

4

社会学

戴维·波普诺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必读

5

心理学与生活

格里格 人民邮电出版社

必读

6

本土中国社会工作的研究、实践与反思

古学斌等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必读

7

社会工作伦理:实务工作指南(第七版)

多戈夫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必读

8

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

李建英译 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

选读

9

抗逆力研究

田国秀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选读

10

医务社会工作

赵怀娟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选读

11

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

陈向明 教育科学出版社

选读

12

西方社会学理论:经典传统与当代转向

文军 上海人民出版社

选读

13

医务社会工作

温信学 (台北)洪叶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选读

14

医务社会工作——客观结构式临床技能测试

(台北)爱思维尔有限公司

选读

15

健康社会工作手册

季庆英译 北京大学出版社

选读

六、必修环节

1.开题考核

第三学期期末完成。开题报告的考核是保证学位论文完成的重要手段,研究生课题的选择要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开题报告论证中评审专家根据“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分表”的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严格审核,客观评分。各院系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合格者计1学分。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山西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暂行规定》进行。

2.中期考核

第四学期期末完成。对于不同学位类型的研究生考核内容不同,具体由各院系自行设定考核办法。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未通过中期考核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论文研究。

3.专业实习

第五学期期末完成。MSW学生需完成不少于1000小时的专业实习,填写实习手册,考核合格记6学分。

4.学术活动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参加一定的学术活动,记2学分。硕士生在参加学术活动后,将学术会议或学术报告题目、时间等填入《山西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册》,并由学术报告主讲人或主持人签字证明,在申请答辩时,提交院系审核并报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备案。具体执行办法由各学院在此基础上自行确定。

各类学术活动规定的学分如下:

(1)学术讲座选听(学校及院系主办的学术讲座)0.2学分/次

(2)参加省级、地区性学术会议0.3学分/次

参加省级、地区性学术会议并发言0.5学分/次

(3)参加国家级、国际性学术会议0.7学分/次

参加国家级、国际性学术会议并发言1.0学分/次

经学校、院系或导师选派至海外学习、交流、培训、实验、参加国际会议等需提前报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备案,归国后需提供相关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由研究生学院培养科负责审核评定并给与相应的学分,具体规定为:1个月内记0.5学分;1-6个月记1学分;6—12个月内记1.5学分;一年及一年以上者,记2学分。

七、学位论文

1.论文形式:可灵活采用多种形式,包括社会工作实务研究(就某个实务领域开展具体研究,在实际服务的提供中验证及发展社会工作实务方法);社会政策研究(对当前的社会服务政策进行分析);社会工作项目设计与评估(根据某个社会服务与管理项目进行从设计、执行到评估的服务总结),等等。鼓励学生以自己在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的实务工作为主题撰写相关论文。

2.论文标准:考察学位申请者综合运用社会工作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应立论有据、分析严谨,能体现硕士研究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3.质量保障:学位论文应由3位社会工作相关领域的专家匿名评阅,评阅人要求在该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通过匿名评审后,学位申请人需参加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小组要求至少5位社会工作相关专家组成。

八、学位申请与授予

1.申请条件

(1)按照培养计划完成学位课程,修满学分;

(2)按规定格式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相似性检测和论文评阅;

(3)按学校相关规定发表学术论文;

(4)外语水平达到学校相关要求;

(5)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2.学位授予

拟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后,经院系学位分委员会和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九、鼓励学生在读期间通过国家初级以上(含初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并获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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