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梁清生同志进行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依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山医大组函[2025] 7号文件,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审计署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审办发〔2021〕5号)、《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及《山西医科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校办企业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审计部将于2025年5月15日起派出审计组对梁清生同志任职期间(2023.10—2025.03后勤保障部党总支书记)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施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部联系,同时欢迎广大教职工对审计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工作地点:教学办公楼707室
审计组联系电话:3985282
电子邮箱:sjc3985@163.com
特此公示。
审计部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