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公派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公派留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一、选派计划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详见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3)
四、申请材料及说明
(详见附件1、2、3)
1.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要求扫描并上传相关材料(网址:http://apply.csc.edu.cn,《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
2.《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一份经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党政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另外两份签字盖章处留白,并提交word版单位推荐意见。
3.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五、受理时间及方式
1.纸质材料三份,A4纸正反打印,申请表第一页粘贴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2.扫描件以“申报项目名称”+“推荐单位”+“申请人姓名”命名发至sydwsc@163.com。
2.受理时间:3月20日前,受理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
5月21日前,受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
联系人:于晓霞贺佳
联系方式:0351-3985050 18702917300
受理地点:中都校区教学办公楼709
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
共4个附件:
>附件4: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doc[下载次数:已下载46次]
>附件1: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xlsx[下载次数:已下载50次]
>附件3: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外申请人适用).docx[下载次数:已下载43次]
>附件2: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适用).docx[下载次数:已下载6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