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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生理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科技成果管理办法



为维护细胞生理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成果和论著作者的利益,保证科研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肃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鼓励本实验室科研人员多发表论文尤其是高质量的论文;鼓励科研人员申报各级奖励,尤其是国家级奖励;鼓励科研人员申请专利,包括国内和国外的专利。

二、实验室科研人员应遵守科研道德,严禁伪造、抄袭与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与论文。

三、本实验室所有研究者,或在本实验室提供经费或仪器设备条件下完成的科研人员,申报科研成果、发表论文或著作时,必须标注“细胞生理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山西医科大学)”。

四、在本实验室完成的科研成果,进行技术转让时,其所有权归本室所有。

五、在本实验室完成的科研成果,申请专利时,其所有权归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