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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生理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财产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财产属全民所有,人人必须爱惜使用。

二、实验室财产分两级管理,即实验室管理和研究室管理。

三、实验室及各研究室,课题组设财产管理员,除固定资产卡片及帐目由实验室统一管理外,各课题组财产管理员要建立分帐,负责本课题组的财产帐目管理。

四、每台仪器设备必须专人保管,其职责为对新购置仪器设备到货的验收,仪器设备的经常使用与维护出借,建立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保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

五、凡在学校领料,必须用统一编号的领料单,并有专人签字,领完料后将第四联退回统一保管。

六、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在用物资,要有在用物资帐并建立领用登记制度,各课题组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七、凡购买的仪器设备,单价500元以上的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做到先建账、卡,后报销;还应做到负责及时验收,并有验收记录及使用说明存档。如遇设备验收不合格,应及时供货方提出保修或退货,以防伪劣产品流入实验室。

八、凡无法继续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提出并上缴回收品库。

九、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