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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生理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



来实验室工作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一、实验室正常开放时间除了学校规定的上班作息时间外,晚上开放时间为晚6:00到9:30(星期五晚上及星期六、日、节假日关闭)。

二、凡借用小型仪器设备可向保管人借用,用毕即归还。常期借用不还者视情节轻重将暂停其继续使用,直至经济处罚。借用仪器期间,仪器损坏应分清责任,并负责修理,无法修复的要照价赔偿。

三、实验室任何设备,未经允许不得任意动用。

四、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任意将所借仪器拆卸或携出实验室外使用。

五、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

六、凡要安装电器设备或拉临时动力电源,必须事先经实验室同意,电器设备安装完毕第一次启动之前必须经实验检查合格后才能接通电源。

七、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每天下班前要清扫现场。

八、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

九、进实验室必须衣着整齐,不得光膀或穿拖鞋进实验室,不得将与实验室无关人带入实验室。

十、实验室内不得吃东西和抽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