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防范并切实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学校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使用制度,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制订本预案。
1.2编制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防范和依法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做到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单位处置和社会处置相结合。
1.3编制依据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西医科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
1.4适用范围和防范目标
本预案适用于校内教学、科研使用的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引起的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事故或险情的危险化学制品和药品。根据我校现有教学、科研过程中所使用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品种、数量、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化学事故的特点,确定学校现有的各院、系(中心)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实验室和资产管理处设备科化学品库房为重点防范目标。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领导组
组 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资产管理部、教务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相关院(系、中心)行政主要负责人。
2.2职责
负责统一部署、协调、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或险情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入工作状态,并向学校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部门报警,同时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预案工作经验教训。
3、预警预防机制
加强对全校教职员工、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预测预警体系。
4、应急救援程序
4.1根据事故发生情況,立即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向110、120、119等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4.2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领导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总指挥由领导组组长担任,迅速划分警戒区域,确定应急事故的实施方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队伍实施处置行动。
4.3应急预案组名单
第一小组:由资产管理处及其工作人员、学校办公室、武装保卫部消防人员组成,资产管理部牵头,主要负责危险化学品库房的应急处置。
第二小组:由有关院(系、中心)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教务部、学校办公室、武装保卫部消防人员、资产管理部组成,有关院(系、中心)牵头,主要负责本院系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置。
4.4配合事故处置专业队伍
应急预案组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协助、配合专业处置队伍,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助工作。
5、应急事故处置现场要求
5.1现场指挥部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5.2应急车辆应服从当地公安部门或事故单位人员的安排行驶和停放。
5.3事故发生初期, 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处置现场。
5.4专家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专家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的建议,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5.5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服,应关闭手机。
5.6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5.7 在事故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以及场地占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应急救援的大局, 不得阻拦或拒绝。
6、应急事故结束及后期处置
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事故处置结束并对救援情况进行评估,对险情或事故的损失情况进行统计,将评估结果上报学校及有关部门,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灾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7、附则
7.1 本预案由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7.2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