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我校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范围
我校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授权的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学科专业(见附件1)。
二、遴选对象
1.学校和附属医院在编在岗的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2.学校和附属医院特聘、兼职、客座教授或其他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3.教学医院、教学基地、研究生培养基地等的高级职称人员。
三、遴选原则
紧密围绕学校建设全国一流研究应用型医科大学的奋斗目标,依据“强化高点、扶持重点、培育增长点”的学科学位点建设要求和师德为先的导师选聘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育人为本,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作为遴选的首要条件。
2.坚持分类分层、按需设岗,推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发展。
3.坚持综合考量、择优遴选,将学术水平、职业能力和社会贡献等纳入综合评价体系。
4.坚持服务需求、统筹兼顾,有利于推进急需学科和一流学科建设。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四、遴选条件
1.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参照《山西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山医大学位〔2024〕9号)。
2.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参照《山西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山医大学位〔2024〕8号)和《山西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山医大学位〔2023〕12号)。
五、遴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见附件2),提交相关支撑材料、扫描件及相应电子文档。具体要求见附件3。
2.依托学科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师德师风评议情况、科研能力和科研工作开展情况、培养博士或硕士研究生能力等进行认定,并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遴选办法对每位申请者基本条件及支撑材料进行初评,经投票表决,2/3以上同意后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并在本院(系)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和党政会议审定,具体根据遴选办法执行。
六、提交材料
1.申请人《审批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2.申请人支撑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加盖院系公章的《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4.加盖院系公章的公示情况说明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七、其他要求
1.各学位分委员会分类汇总申请人基本情况,填写《山西医科大学2025年度申报研究生导师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于2025年1月15日前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为单位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2.相关文件及表格可从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sxmu.edu.cn/yjs/info/1033/4130.htm)下载。
3.年龄计算时间:
博士生导师:196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硕士生导师: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国家级人才年龄不限。
4.统计时间:
填报涉及成果如项目、获奖、学术论文、专利等,统计时间段为2019年12月至2024年12月;涉及人员状态信息如职称、学位等,统计时间以2024年12月为截止点。
5.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员优先推荐。
6.行业导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7.所有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造假或违反科研诚信,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及之后三年内导师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0351-3985369
附件:1.山西医科大学现有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2.山西医科大学申请增列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
3.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材料填写整理要求
4.山西医科大学2025年度申报研究生导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山西医科大学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