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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学位授予证明”流程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8日 编辑 :贾丽 浏览量 :

毕业生提出开具“学位授予证明”申请

说明开具证明原因及用途

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受理申请

于3个工作日内,核查申请学生学位授予相关信息

核查通过后开具“学位授予证明”

加盖山西医科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章

学生领取“学位授予证明”

办理地址: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教学办公楼620办公室 研究生学院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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