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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关于启用研究生科研学术诚信管控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16日 编辑 :阎冲(研究生院) 浏览量 :


西

关于启用研究生科研学术诚信管控系统的通知

山医大研〔201917

各教学单位,行政各部门,各教辅单位、重点科研单位,各附属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学术诚信的管控,防止剽窃、伪造、篡改论文内容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山西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晋科监发〔20196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将启用研究生科研学术诚信管控系统,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登录途径

研究生登录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点击菜单栏毕业,选择科研成果”—“实验记录信息登记,点击右上角新增,即可上传实验数据、文献综述等科研学术内容。

研究生导师登录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点击菜单栏导师,选择学生实验记录审核,即可对研究生上传的科研过程内容进行审核、批改等操作。

二、使用要求

1. 研究生在校期间,每月20日之前需将本月文献阅读记录、实验数据、实验报告或文献综述等科研学术内容按照系统名目要求,合成一个独立文件,以PDF格式的文档或JPGPNG格式的图片上传至系统。

2. 研究生导师每月30日前登录系统对学生上传的文件进行科学性审核。

3. 研究生学院每月统一对上传的系统数据整理和归档。

三、适用范围

1. 2018—2019级硕士学位研究生;

2. 所有在校博士研究生;

3. 所有拟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和博士学位人员。

各院系导师、研究生要严格按照以上要求使用该系统进行科研学术诚信管控,系统内的科研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学术诚信的重要资料,未在该系统中提交科研数据将无法进入毕业及申请学位程序。

在使用研究生科研学术诚信管控系统中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学院培养科阎冲老师,电话:0351—41351213985371

山西医科大学  

20191224

山西医科大学办公室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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