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结果公示(四)
以上为调剂一批(临床药学方向)录取结果。公示期自2021年4月10日至4月13日。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提出复议。复议电话0351-3985190。
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