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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学系党总支和党支部工作制度

时间:2011-09-20来源:医学影像学系 作者:admin 点击:

为了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我系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组部《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要定期组织委员会全体成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建立健全总支委员会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党总支委员和系处级党员干部都要参加中心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假期除外),一般每学期不少于三次,如遇重要内容需要及时传达可随时安排学习。学习要有计划,要联系实际,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学习。

二、“三会一课”制度

各党支部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党课教育可根据情况安排。

三、集体领导制度

(一)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问题由总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

( 二)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支部委员必须坚决执行总支部委员会的决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各支部要坚决执行总支部委员会的决定,积极负责地做好各自的工作。

(三)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各支部委员会成员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善于合作,自觉维护集体威信。

四、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的总支部委会员对重大问题的决定,事先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开渠道,经常听取教职工及学生党员对党总支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深入学生教室、宿舍、食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四)要经常过问、指导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的工作,定期听取他们对党、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在参与民主管理,实行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要重视系部工作的整体协调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年底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系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委员会每学期也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确定主题,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检查每位委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参会人员要提前做好准备,结合自己的工作、生活进行剖析,交流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既肯定成绩,又找了差距,要发扬成绩,改正错误。会议要确定专人记录。

六、会议制度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总支部的工作。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讨论党支部的工作。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每次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具体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上述会议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七、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系党政联席会议,是讨论决定本单位党政工作重要问题的基本形式。

(二)系主任、副主任、党总支委员参加党政联席会议,必要时可吸收其他有关人员列席。根据会议内容,确定会议由系行政领导或总支部书记主持。

八、请示汇报制度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小结,年末有总结,并将计划、总结报送学校党委,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

九、党务公开制度

在班子建设、各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等方面,实行公开制度,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各党支部每年要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系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找其谈话,必要时党总支要安排谈话。经教育仍然不合格,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党员谈心制度

系党总支、各党支部要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经常开展谈心活动,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加强团结,增进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