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行党内政治生活提醒、公开和备案制度的意见》的工作通知

更新时间 : 2022年03月30日 16:44    来源:党委组织部     点击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抓好省委、省纪委对高校巡视和政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强化严的氛围,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按照《关于推行党内政治生活提醒、公开和备案制度的意见》(晋教工委组函〔2022〕8号)要求,结合我校基层党组织工作实际,就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提醒、公开和备案制度,通知如下。

一、提醒制度

每月底,党委组织部将采取书面或网络通知等方式提醒院(系)级党组织,院(系)级党组织提醒下一级党组织及时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完成规定动作。同时,组织部将会同宣传部制定下月政治理论学习建议目录,并印发校内各级党组织执行。

院(系)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可结合自身实际,拓展学习内容,创新活动形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定的频次、质量要求,督促广大党员按时保质参加党内政治生活。

二、公开制度

院(系)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根据党务与党员和群众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凡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有关党组织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公开;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针对党内公开和社会公开不同场合,党组织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

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前,院(系)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活动主题、内容和时间,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按规定程序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公开。

三、备案制度

每月底,各院(系)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根据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及时填写“备案表”(附件1),并分别向党委组织部、院(系)级党组织备案。院(系)级党组织建立“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情况台账”(附件2),通过“一张表”掌握所属党组织全年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情况。党委组织部将对所属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监督检查并随时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党组织书记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按时报送

各院(系)级党组织安排组织员,未配备组织员的二级党组织安排专门党务工作人员,每月将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即“备案表”和“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情况台账”电子版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组织部邮箱zuzhibu5249@126.com。纸质版材料盖章交至党委组织部804办公室,联系人:卢珊,王燕,联系电话:0351-3985066。

特此通知。


附件1:备案表

附件2: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情况台账

党委组织部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备案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2: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情况台账.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