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通知
稿件来源:国际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6-03-04 点击次数: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公派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申报202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一、资助类别及期限
1.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
2.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1个月,留学人员在外交流访问时间不得少于四周。凡不足四周者将追缴相关费用。
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不予保留。留学人员再次申请国家公派留学不受留学回国服务期限制。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资助标准按高级研究学者标准执行。
三、申请条件
本项目申请人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本项目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同期进行报名,导师和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如学生未被录取,则导师亦不符合项目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其指导学生已受高水平项目资助正在外学习者。
详见《202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44)
四、申请材料及说明
1.申请人须按照《202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45)准备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备、真实有效,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要求扫描并上传相关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
2.《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所在院系、部门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纸质版材料中,一份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另外两份签字盖章处留白,并提交word版单位推荐意见。
3.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五、受理时间及方式
1.纸质材料三份,A4纸正反接续打印(中间不留空白页),申请表第一页粘贴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2.扫描件以“申报项目名称”+“推荐单位”+“申请人姓名”命名发至sydwsc@163.com。
3.受理时间:
请特别注意本年度本项目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的申请受理时间均为3月20日17:00前。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方式:0351-3985050
受理地点:中都校区教学办公楼709办公室
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
复审复校:郭亚斌
终审终校:侯小宝
发布:倪彦佩


















